2019年减税降费政策下—— 关帐前的重点财务问题审核及财税处理实操
【课程背景】 ☆2019年是减税降费年,政府出台了很多不同区块的新政策,进行结构性减税降费,这些政策纳税人在使用过程中还有哪些应用问题?☆会不会影响到年底汇算?☆另,国地税分设24年后又合二为一后,增设了大数据和税收风险管理局、税收经济分析处等新监管机构,执行了一年,对我们纳税人产生了哪些影响?☆对2020年汇算清缴有何冲击?☆2020年汇算应该注意哪些容易出错的方面?☆汇算清缴是每一个企业必须经过的环节,我们作为纳税人,应该观方向、识风险、及时处理和调整,为企业支起一把伞……赶快报名参加吧!本课程力邀国家税务总局培训中心徐博士主讲,绝不回避敏感问题,结合大量实战案例为您一一解读! 【授课专家】徐老师—国家税务总局培训中心专家讲师,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注册会计师,北京财税研究院副院长,企业独立董事。 在全国各地进行500次以上的公开课程,为中国神华集团公司、中国人寿、中石油、中石化、中国进出口总公司、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平安、鄂尔多斯集团公司等百家大型集团公司、事业单位和数家中小型企业提供咨询服务。主持并参与30余项课题,撰写专著和参编著作15余部。《税务研究》、《涉外税务》、《财经问题研究》、《发展研究参考》等国家级、省级以上专业期刊、核心期刊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90余篇,多篇论文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转载。多项科研成果获国家级、省部级等奖励。郑重承诺:对课程、专家、现场服务不满意均可现场全额退费!课程大纲一、2019年减税降费等政策的年终盘点与事项处理(截至讲课前的2019年度新政策,不断增加)★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操作难点与注意事项(财税(2019)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第3号政策解读)★增值税小微企业优惠政策与所得税汇算(财税(2019)13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四号政策解读;)★6税+2费减征政策与所得税汇算(财税(2019)13号、财税(2019)6号、财税(2019)1号、财税(2019)5号等政策解读)★2019年增量留抵退税政策全新解读与汇算关系★生活服务业加计扣除15%增值税优惠政策在汇算清缴操作中的注意事项(总局2019年87号公告与33号公告)★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财税处理★高新技术企业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解读二、2019年底关账的典型问题梳理与财税处理★往来账中隐藏问题与财税处理① 应收款项的问题与财税处理 ② 应付款项的问题与财税处理★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的典型问题与财税处理① 企业在工资薪金的核算中主要存在的问题② 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是否属于工资薪金③ 因工作需要,母公司向其子公司派遣员工,母子公司均向派遣员工支付工资薪金,员工与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与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其子公司支付的工资薪金如何扣除?④ 允许税前扣除的企业员工工资是否必须以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为前提?⑤ 企业发生劳务派遣人员工资薪金时的税前扣除凭证⑥ 公司的股东可以发工资和奖金吗?⑦ 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属于职工工资还是职工福利费?⑧ 社保入税后的问题与财税处理★职工教育经费典型问题与财税处理① 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② 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是否属于职工教育培训经费③ 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境外培训和考察是否属于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开支?④ 职工教育支出的特殊规定⑤ 培训期间的住宿费、差旅费可以计入职工教育经费?★借款利息支出典型问题与财税处理① 企业向关联方收取的利息费用是否需要取得发票?② 企业向无关联的自然人借款支出是否需要取得发票?③ 财务公司(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具的经银监局备案的票据能否税前扣除?④ 结算中心开具的收据能否税前扣除?⑤ “统借统还”借款利息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凭据。★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利息支出典型问题与财税处理① 税前扣除的主要条件和基本原则② 买卖银行承兑汇票发生的利息支出取得发票能否税前扣除?★担保支出典型问题与财税处理① 担保支出怎样界定为与生产经营有关?② 单位间贷款互保的贷款损失可否税前扣除?★支付罚款、滞纳金、违约金典型问题与财税处理① 税前扣除的“合法、有效凭证”的具体形式② 罚款、滞纳金、违约金是否需要发票要分情况进行处理。③ 并非所有罚款、滞纳金都不可以税前扣④ 不需要发票就可以税前列支的成本费用支出三、关账前的凭证、票据问题审核与财税处理★企业所得税扣除凭证管理办法与抵扣凭证 ★资产损失与税前扣除的凭证要求★超营业范围开票与所得税抵扣 ★红字发票疑难问题与所得税处理★接受问题发票与所得税税收优惠四、关账前的普遍问题财税解答与账面处理★支付派遣人员的职工教育经费及工会经费的处理 ★钱票分离的财税问题处理★跨期业务与跨期票据问题★补缴以前年度的税金的税务处理★退还增值税留底税款的税务处理★以前年度应扣未扣支出的财税处理特别提示: 现场咨询答疑(请带上问题参会效果更佳!)【参会对象】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财务部经理、财税相关核心人员及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等。【参会时间】2019年12月21日-22日【参会地点】北京
共1课时
1600.00VIP:免费金牌会员: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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