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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MA全景课程第二部分第二章

    共28课时
    999.00 106人学习 4489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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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MA全景课程第二部分第一章

    共5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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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环境分析(一)

    共11课时
    15650.00 5282人学习 3516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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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产法与破产管理人制度

    共9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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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讼程序

    共8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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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级财务报表分析

    共16课时
    69.00 106人学习 2918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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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管理及关系管理

    共19课时
    69.00 106人学习 2931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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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级管理会计

    共16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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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商业环境分析

    共11课时
    1280.00 2022人学习 3616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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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汇算清缴实务操作与风险防控

    【课程背景】年终在即,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大幕即将拉开!对于财务人来说,年底结账,规范调整,梳理税会差异,应对一年一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又将成为财务工作的重头戏。2018年8月,公布的“新个人所得税法”首次引入综合所得及其汇算清缴概念,将我国个人所得税修改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将在2020年3月到6月间迎来首次汇算清缴,在新税制下如何进行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应的纳税申报表如何填报,都将成为征纳双方关注的焦点;为此特安排 “2019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实务操作与风险防控”专题课程。【讲师简介】吴学锋  毕业于财经类院校财政税收专业,有着20余年税收工作经历,先后工作于征管局、稽查局、税政科、进出口税收管理科等业务部门。多次参与大型、特大型企业税收稽查,参与查处重大出口骗税案件,获得“征管能手”、“稽查能手”等称号,具有扎实的税收理论基础和丰富的税收管理及筹划实践经验。善于从实战的角度理解和应用税收政策,能将税务机关的征收管理和纳税人账务处理相结合,阐述企业具体问题的处理技巧。有多年的对内(税务人员)对外(纳税人、政府有关部门等)培训的授课经验,授课的实战性、严谨性、权威性深受学员好评。【课程内容】第一部分  金税三期及税收征管新形势一、金税三期全面开启税收征管新时代二、信用体系建设对企业及个人的影响三、国际税收合作对企业及个人的影响四、企业如何适应新的税收监管模式第二部分  2019年税收新政解析及运用第三部分  重点业务实务操作与风险评测一、兼营与混合销售的风险评测及应对  1、何谓混合销售?何谓兼营?二者区别何在?2、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的税务处理3、混合销售行为的税务风险4、企业对混合销售行为分别签订合同,可否分别适用不同税率?二、视同销售的税务处理与检查应对1、什么是视同销售?(增值税条例)2、什么是视同销售?(营改增36号文)3、业务活动中赠送礼品是否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4、视同销售业务的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销售额如何确认?5、业务活动中赠送礼品是否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三、 销售折扣、折扣销售及返利的税务处理1、商业折扣税务处理2、现金折扣税务处理3、现金返利税务处理4、实物返利税务处理5、返利收入如何开具发票6、买一赠一如何开具发票四、租金收入税务处理1、租金收入的企业所得税一般性规定2、跨年度租金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问题3、租金收入涉及的其他税种五、各类保险费用税务处理及检查应对1、企业购买的各种保险费的分类2、企业参加财产保险税前扣除政策规定3、企业为投资者和员工购买的保险税前扣除政策规定4、企业允许税前扣除的商业保险5、保险费税前扣除热点问题……第四部分 个人所得税汇缴政策解析与风险评测一、个人所得税法基本规定二、工资薪金的累计预扣法三、劳务报酬的预扣预缴法四、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间规定五、哪些情形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六、如何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七、个人所得税风险管理现场互动交流(学员问题现场答疑)【时间地点】地点:北京(具体地址报名后另行通知)【收费标准】    培训费2980元/人(培训、资料、场地、中餐、咨询等)。     【参会对象】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财务总监、财务经理、税务经理、主管会计等涉税管理部门相关人员;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财税咨询机构等税务专业人士。
    共1课时
    1600.00VIP:免费金牌会员:免费 104人学习 2941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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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财务报表新变化及新会计准则 重点、难点深度分析与运用

    【课程背景】近期多项财税方面的改革引起了整个社会、尤其是财务会计人员以及企业管理人员的高度关注:(1)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2019年财务报表的二套新格式,一套是已执行新金融工具、新收入、新租赁准则的企业适用;另一套是未执行新金融工具、新收入、新租赁准则的企业适用;因这些新规定变化较大,对企业来说既迫切又有难度,非常需要通过培训更新知识。(2)2017年以来修订的收入准则、租赁准则、债务重组准则因变化非常大,企业在实务中难以把握,需要通过研讨实际应用案例,充分理解和掌握这些准则的精髓,把实务工作做精彩。 (3)由于会计处理的变化,导致产生了会计与税收的新差异。很有必要研究这些差异,消除税务风险。 鉴于这些法规对企业影响巨大,不了解相关变化将对企业合规性产生巨大风险,特开设本课程进行专业培训。【课程收益】1.帮助企业了解会计准则改革的最新进展,对企业有何影响以及企业如何应对;2.帮助企业会计报表新格式的重大变化,对企业有何影响以及如何应对; 3.帮助企业掌握新准则理念和方法的新变化;4.帮助企业深刻理解执行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5.帮助企业分析会计与税收差异的变化情况;6.帮助企业掌握操作细节,包括会计科目变化;7.帮助企业做好运用工作,保证运作中的合规性,提升管理水平,不断创造价值。【课程亮点】1.2019年二套财务报表有何不同?财务报表有哪十几个变化?2.财务报表中“应收款项融资”是何含义?3.“合同资产”“合同负债”列报什么内容?4.为何增加“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5.为何处置固定资产、转让无形资产会增加营业利润?6.为何政府补助会增加营业利润?7.收入准则如何掌握“一个模型、二种成本和八项规定”?8.制造行业如何运用“五步法模型”?9. 房地产行业如何运用“五步法模型”?10.建筑行业如何运用“五步法模型”?11.软件行业如何运用“五步法模型”?12.八项特定业务会计与税收有何差异?13.承租人为何不在区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14.债务重组为何不再确认债务重组利得和债务重组损失?15.债务重组操作中如何防控风险?【讲师简介】郑庆华 教授,“双一流”高校系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十佳教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北京市高级会计师评委;教育部应用型创新大赛评委;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外聘教授;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曾任国务院国资委外部专家、公司高管、集团公司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在国务院国资委、中组部、中金公司、中信证券、国泰君安、国家电网总部、中海油、SOHO中国、三一重工、光明集团、中国化工集团、双汇、中铁建、葛洲坝、北京地税、大连国税等100多家单位从事会计准则等财税讲座,作为著名实战派专家,在业界享有很好的口碑。【课程内容】第一部分 会计改革最新进展一、会计改革有哪些最新进展? 二、会计改革新规对执行有哪些政策要求?第二部分 2019年最新财务报表变化一、2019年最新财务报表格式和内容有哪些变化? 二、为何“应收票据”与“应收账款”又分别列报?三、如何理解“应收款项融资”?万科案例分析四、合同资产与应收账款有何区别?中国中车案例分析五、合同负债与预收账款有何区别?万科案例分析六、政府补助如何影响“其他收益”?中兴通讯案例分析七、为何出售固定资产、转让无形资产会影响营业利润?中铁建案例分析八、如何理解“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中国联通案例分析九、“其他综合收益”是如何产生的?宇通客车案例分析十、股权投资总分类如何分为两大类,记住八个字?十一、企业购买的理财产品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如何分类核算?十二、企业持有的不具有重大影响的未上市公司股权如何分类核算?十三、为何“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不能转入损益?中国珠宝案例分析十四、如何理解“净敞口套期收益”?万科案例分析十五、如何理解“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小米为例十六、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有何区别?为何不能一起列报?十七、信用减值损失反映什么内容?十八、为何经营者总业绩称为“综合收益总额”?第三部分 新收入准则会计处理难点与税收差异比较第一模块 新收入准则会计处理难点及案例分析一、新收入准则收入主要变化 二、1个模型: “五步法”模型运用 (一)如何识别合同  (二)如何识别单项履约义务  (三)合同交易价格确定  (四)合同交易价格的分摊  (五)履行每一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三、2种成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的处理 (一)合并取得成本如何资本化或费用化?(二)合并取得成本如何资本化或费用化?(三)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如何摊销和计提减值?四、8项规定:特定业务的处理(一)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确认收入吗?(二)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有哪两种处理办法?(三)什么是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收入确认有何区别?案例分析(四)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授予奖励积分等)怎样处理?如何形成合同负债?(五)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如何确认收入?有哪两种处理办法?(六)售后回购如何确认收入?分哪两类情况处理?(七)客户未行使的权利如何处理(预收款销售)?(八)无需退回的初始费需要注意哪三个问题?五、不同行业综合案例分析(一)“五步法模型”在制造行业的应用(二)“五步法模型”在房地产行业的应用(三)“五步法模型”在建筑行业的应用(四)“五步法模型”在软件行业的应用(五)“五步法模型”在电信行业的应用 第二模块 新收入准则会计处理与税收差异比较  一、会计收入、增值税收入和所得税收入确认规定二、特定业务会计收入与税收差异分析(一)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合同的会计与税收差异分析(二)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合同的会计与税收差异分析(三)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的区分(四)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合同差异分析(五)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差异分析(六)售后回购差异分析(七)预收销售商品款项差异分析(八)收取无需退回的初始费四、新收入准则实施后管理决策如何制定?五、新收入准则实施后内部控制系统的调整第四部分 新《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新变化、疑难点分析 一、租赁准则修订的背景 二、租赁准则有哪五个变化? 三、承租人如何对租入资产进行一般处理?案例分析 四、承租人如何对租入资产进行简化处理?案例分析 五、出租人的会计处理变化大吗? 第五部分 新债务重组准则(2019)运用、会计处理与税收处理差异及风险防控一、新债务重组准则有哪些新变化?二、以资产清偿债务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案例分析三、债务转为权益工具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四、如何协调债务重组会计处理与税收处理差异?五、债务重组操作中如何防控风险?第六部分 现场互动交流(学员问题现场答疑)【时间地点】地点:北京(具体地址另行通知)【收费标准】    培训费2800元/人(培训、资料、场地、中餐、咨询等);【参会对象】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财务总监、财务经理、税务经理、主管会计等涉税管理部门相关人员;供应链相关部门,研发、采购、行政、人力、市场、生产、质量、运营等企业各业务节点及相关人员;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财税咨询机构等税务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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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减税降费政策下—— 关帐前的重点财务问题审核及财税处理实操

    【课程背景】                      ☆2019年是减税降费年,政府出台了很多不同区块的新政策,进行结构性减税降费,这些政策纳税人在使用过程中还有哪些应用问题?☆会不会影响到年底汇算?☆另,国地税分设24年后又合二为一后,增设了大数据和税收风险管理局、税收经济分析处等新监管机构,执行了一年,对我们纳税人产生了哪些影响?☆对2020年汇算清缴有何冲击?☆2020年汇算应该注意哪些容易出错的方面?☆汇算清缴是每一个企业必须经过的环节,我们作为纳税人,应该观方向、识风险、及时处理和调整,为企业支起一把伞……赶快报名参加吧!本课程力邀国家税务总局培训中心徐博士主讲,绝不回避敏感问题,结合大量实战案例为您一一解读! 【授课专家】徐老师—国家税务总局培训中心专家讲师,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注册会计师,北京财税研究院副院长,企业独立董事。   在全国各地进行500次以上的公开课程,为中国神华集团公司、中国人寿、中石油、中石化、中国进出口总公司、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平安、鄂尔多斯集团公司等百家大型集团公司、事业单位和数家中小型企业提供咨询服务。主持并参与30余项课题,撰写专著和参编著作15余部。《税务研究》、《涉外税务》、《财经问题研究》、《发展研究参考》等国家级、省级以上专业期刊、核心期刊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90余篇,多篇论文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转载。多项科研成果获国家级、省部级等奖励。郑重承诺:对课程、专家、现场服务不满意均可现场全额退费!课程大纲一、2019年减税降费等政策的年终盘点与事项处理(截至讲课前的2019年度新政策,不断增加)★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操作难点与注意事项(财税(2019)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第3号政策解读)★增值税小微企业优惠政策与所得税汇算(财税(2019)13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四号政策解读;)★6税+2费减征政策与所得税汇算(财税(2019)13号、财税(2019)6号、财税(2019)1号、财税(2019)5号等政策解读)★2019年增量留抵退税政策全新解读与汇算关系★生活服务业加计扣除15%增值税优惠政策在汇算清缴操作中的注意事项(总局2019年87号公告与33号公告)★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财税处理★高新技术企业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解读二、2019年底关账的典型问题梳理与财税处理★往来账中隐藏问题与财税处理① 应收款项的问题与财税处理       ② 应付款项的问题与财税处理★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的典型问题与财税处理① 企业在工资薪金的核算中主要存在的问题② 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是否属于工资薪金③ 因工作需要,母公司向其子公司派遣员工,母子公司均向派遣员工支付工资薪金,员工与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与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其子公司支付的工资薪金如何扣除?④ 允许税前扣除的企业员工工资是否必须以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为前提?⑤ 企业发生劳务派遣人员工资薪金时的税前扣除凭证⑥ 公司的股东可以发工资和奖金吗?⑦ 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属于职工工资还是职工福利费?⑧ 社保入税后的问题与财税处理★职工教育经费典型问题与财税处理① 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② 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是否属于职工教育培训经费③ 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境外培训和考察是否属于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开支?④ 职工教育支出的特殊规定⑤ 培训期间的住宿费、差旅费可以计入职工教育经费?★借款利息支出典型问题与财税处理① 企业向关联方收取的利息费用是否需要取得发票?② 企业向无关联的自然人借款支出是否需要取得发票?③ 财务公司(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具的经银监局备案的票据能否税前扣除?④ 结算中心开具的收据能否税前扣除?⑤ “统借统还”借款利息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凭据。★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利息支出典型问题与财税处理① 税前扣除的主要条件和基本原则② 买卖银行承兑汇票发生的利息支出取得发票能否税前扣除?★担保支出典型问题与财税处理① 担保支出怎样界定为与生产经营有关?② 单位间贷款互保的贷款损失可否税前扣除?★支付罚款、滞纳金、违约金典型问题与财税处理① 税前扣除的“合法、有效凭证”的具体形式② 罚款、滞纳金、违约金是否需要发票要分情况进行处理。③ 并非所有罚款、滞纳金都不可以税前扣④ 不需要发票就可以税前列支的成本费用支出三、关账前的凭证、票据问题审核与财税处理★企业所得税扣除凭证管理办法与抵扣凭证          ★资产损失与税前扣除的凭证要求★超营业范围开票与所得税抵扣                                ★红字发票疑难问题与所得税处理★接受问题发票与所得税税收优惠四、关账前的普遍问题财税解答与账面处理★支付派遣人员的职工教育经费及工会经费的处理 ★钱票分离的财税问题处理★跨期业务与跨期票据问题★补缴以前年度的税金的税务处理★退还增值税留底税款的税务处理★以前年度应扣未扣支出的财税处理特别提示: 现场咨询答疑(请带上问题参会效果更佳!)【参会对象】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财务部经理、财税相关核心人员及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等。【参会时间】2019年12月21日-22日【参会地点】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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